《游泳池水質標準》(CJ244-2007)是由建設部于2007年3月8日批準發(fā)布的城鎮(zhèn)建設行業(yè)標準,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該標準旨在為室內、室外人工游泳池的池水水質提供規(guī)范,確保游泳池水的安全性和衛(wèi)生條件,以保護公眾健康。
此標準不僅規(guī)定了游泳池水質的要求,還明確了水質檢驗項目及其限值,同時提供了相應的試驗方法。在制定過程中,參考了世界衛(wèi)生組織(WHO)發(fā)布的“游泳池、按摩池和娛樂池水環(huán)境指導準則”,并借鑒了其他國家的游泳池水質標準,以確保其科學性、合理性和適用性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2016年,針對原有標準進行了修訂,發(fā)布了CJ/T 244-2016版本,擴大了使用范圍,增加了適用于文藝演出池的規(guī)定,但不適用于海水、溫泉水及天然水域游泳池。新標準提高了部分水質指標的要求,例如增加了化合物余氯、臭氧、氧化還原電位(ORP)和氰尿酸等四個檢測項目,并對渾濁度和大腸菌群的限制更加嚴格。
根據CJ244-2007/CJ/T 244-2016的規(guī)定,游泳池水質的主要常規(guī)檢驗項目及其限值如下:
1. 渾濁度:≤1NTU,這反映了水的清澈程度,較低的渾濁度有助于提高游泳者的視覺清晰度,同時也便于觀察水中是否有異物或潛在危險。
2. pH值:7.0~7.8,適當的pH范圍對于維持消毒劑的有效性至關重要,尤其是當使用氯作為主要消毒劑時,pH值會影響次氯酸(HOCl)與次氯酸根(OCl-)的比例,進而影響消毒效果。
3. 尿素:≤3.5mg/L,尿素含量過高通常表明游泳池水中有過多的人體排泄物,如汗液和尿液,需要加強換水頻率。
4. 菌落總數:(36±1)℃, 48h條件下≤200CFU/mL,控制細菌數量可以減少感染疾病的風險。
5. 總大腸菌群:(36±1)℃, 24h條件下每100mL不得檢出,這是評估水中是否存在腸道病原體的一個重要指標。
6. 游離性余氯:0.2~1.0mg/L,保持適當的游離性余氯濃度能夠有效殺滅水中的致病微生物。
7. 化合性余氯:≤0.4mg/L,化合性余氯是指與有機物結合形成的氯化產物,過量可能對人體造成刺激。
8. 臭氧:采用臭氧消毒時,水面上空氣中≤0.2mg/m3,臭氧是一種強效的消毒劑,但在空氣中濃度過高會對人體呼吸系統(tǒng)產生危害。
9. 水溫:23~30°C,適宜的水溫可以增加游泳者的舒適感,降低因溫度不適引起的健康問題。
10. 溶解性總固體(TDS):≤原水TDS+1500mg/L,TDS水平反映了水中溶解物質的總量,過高可能導致水質惡化。
11. 氧化還原電位(ORP):≥650mV,ORP是衡量水中氧化劑活性的一個參數,較高的ORP值意味著更強的消毒能力。
12. 氰尿酸:≤150mg/L,氰尿酸常用于穩(wěn)定氯,防止其因光照而分解,但濃度過高會抑制氯的殺菌作用。
13. 三鹵甲烷(THM):≤200μg/L,THM是一類由氯化消毒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,長期暴露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威脅。
此外,如果發(fā)生微生物超標或污染事故,還需要按照當地衛(wèi)生部門的要求進行附加的水質檢測,確保游泳池水的安全性。
綜上所述,《游泳池水質標準》(CJ244-2007/CJ/T 244-2016)通過一系列嚴格的水質指標和測試方法,確保了游泳池水的質量,為公眾提供了一個安全、健康的游泳環(huán)境。